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
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请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议案》,经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,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,聘用期为一年。
特此公告。
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
2024年3月12日
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请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议案》,经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,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审计机构,聘用期为一年。
特此公告。
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
2024年3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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